笔者认为,南宋官窑博物馆馆藏的长沙窑执壶恰恰是长沙窑执壶的典型造型。有《中国陶瓷史》第220页“唐代典型器物示意图”为证。唐代执壶,不论长沙窑、越窑、岳州窑、寿州窑,其风格大同小异,但器型样式纷呈,它的尺寸、口径、圈足、颈项、腹部并无统一标准。这点同明清瓷器差异很大,明清特别是清三代官窑尺寸相当讲究,同种器型各部分尺寸基本一致。
百花竞秀的唐代瓷窑,它们不受官家束缚,窑工们尽情发挥,很多执壶其实是没有执把的。宋代高承约《事物纪源》说:“注子,酒壶名,元和间酌酒用注子。太和中,仇士良恶其名同郑注,及去柄安系,若茶瓶而小异,名曰偏提。”所以说南宋官窑博物馆长沙窑执壶器型不对,因此是仿品。这个理由实在是把肤浅当惊堂板。
杨静荣先生的第二个理由更加站不住脚。说是柄太短,注酒水之后提不起来。其实古代瓷器的柄,有两项功能。一是观赏、装饰功能,让器型更美观;也有虚拟提示功能,说明这件东西是装酒水的。它的使用功能,空瓶的时候,柄的承受力够,注满水之后,柄承受不了重量,起的是固定作用,提水时必须一只手托起执壶底部,另一只手固定把柄,倒酒水时也是一样。明清的执壶有的高达四十几厘米,瓷胎的把柄无论如何是承受不了注水之后的重量,其使用方法就是这样。所以杨先生说把手太短,承受不起重量,就断定它是赝品,不只缺乏物理常识,也缺乏古瓷常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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